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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设和复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6-04-15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保持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新设和复用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向社会公告,并于2026年4月15日正式启用,对闯红灯、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逆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取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4月8日


附:新设和复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

1、G206739公里400米(206国道与颜庄村交叉路口)

2、G206737公里900米(206国道与龙河路交叉路口)

3、S231328公里200米(231省道与台北路交叉路口)

4、S231330公里100米(黄塘村路段固定测速卡口)

5、G206738公里100米(刘庄粮库固定测速卡口)

6、实小西校与广进路交叉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