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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食品安全!枣庄公安公开征集犯罪线索

作者: 来自: 时间:2026-04-30

枣庄市公安局公开征集危害食品安全

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舌尖安全”,枣庄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猪、牛、羊等畜禽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非法销售病死畜禽等行为。

(二)对待宰畜禽非法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

(三)生猪私屠滥宰,私设无证无照非法屠宰点等行为。

(四)无害化处理场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病害畜禽产品等进行无害化处理,非法销售病死畜禽等行为。

(五)狐狸、貂、貉养殖场(户)非法销售非食用动物胴体。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采购、使用狐狸、貂、貉等非食用动物胴体加工制作狗肉冻等食品。

(六)牛(羊、驴)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驴肉馆、驴肉火烧店、火锅店、烧烤店等,以其他畜禽肉制售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行为。

(七)加工制作肉馅、肉肠等肉制品时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等行为。

(八)走私冻肉更换包装、非法销售等行为。

(九)兽医、检疫人员、养殖户等内外勾结行为。

(十)网络餐饮食品方面。伪造证照、变造证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非食品原料等行为。

(十一)声称有助于控制体内脂肪、维持血糖健康水平、维持血压健康水平、维持血脂健康水平、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以及缓解体力疲劳等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品、非食用物质;糖果、饮料、运动营养食品等普通食品非法添加药品、非食用物质或者只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等行为。

(十二)保健食品以及糖果、饮料、运动营养食品等普通食品宣传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以及普通食品宣称具有减肥、壮阳、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

(十三)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组织旅游等名义对保健食品、食品进行虚假宣传、诈骗老年人的行为。

(十四)网络经营保健食品、食品涉及虚假宣传、诈骗消费者的行为。

(十五)校园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大宗食材供应商涉及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十六)其他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公开征集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线索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

枣庄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0632-3658087

滕州市局:0632-5075876

薛城分局:0632-7623226

山亭分局:0632-5074038

市中分局:0632-3657662

峄城分局:0632-5074949

台儿庄分局:0632-6705080

高新区分局:0632-8633565

枣西分局:0632-5073700

书面材料寄送:枣庄市薛城区长白山路枣庄市公安局业务楼,环食药侦支队(收),邮编:277800。

四、线索征集说明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征集,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和提供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权益,并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切实回应各方关切。

(二)为使所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请详细说明问题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主要事由、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保证内容真实、客观、具体。

枣庄市公安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