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025年度信息公告
根据《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鲁财行〔2022〕22号)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枣庄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使用管理情况予以公开。
2025年,枣庄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作为救助基金法定管理机构,持续加强跨部门沟通协作,高效回应群众关于救助基金业务的咨询诉求,不断优化基金全流程管控、提升精细化管理质效,切实保障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平稳有序运行。
一、基金收入情况
2025年度救助基金总收入535.94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拨款535万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0.94万元。
二、基金垫付支出情况
2025年度累计完成救助基金垫付1000.00万元,全部通过合作保险机构业务渠道规范办理垫付拨付,专项用于交通事故受害群众紧急抢救、丧葬帮扶等法定救助事项,资金拨付流程严格按照程序执行。
三、基金追偿及结余情况
2025年度共办结追偿案件149起,累计追回前期垫付资金586.13万元。其中追回以前年度垫付款299.06万元,合作保险公司渠道垫付款287.07万元。截至2025年底,救助基金账户余额为1511.20万元。
四、年度审计情况
本年度已委托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救助基金2025年度全套财务报表开展专项审计。审计结果确认,本周期内救助基金的资金筹集、拨付使用全流程均符合法律法规及省级管理文件要求,财务报表真实、公允地反映了救助基金整体财务状况与运行成效。
枣庄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
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
2026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