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公示
作者:枣庄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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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10-23
按照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25)和《山东省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许可及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鲁公通〔2021〕18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市公安局组织3名省级民爆专家库专家对滕州市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相关材料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变更要求。拟同意滕州市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安伟,技术负责人变更为徐继伟。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9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来信形式反映情况的以信函到达日邮戳为准。
受理部门:枣庄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联系电话:0632-3658323。
通讯地址:薛城区长白山南路市公安局业务楼
邮政编码:277800
枣庄市公安局
2026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