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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后枣庄首张罚单开出 ​

作者: 来自: 时间:2022-12-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台儿庄公安分局持续深化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攻坚战。近日,通过周密研判、主动出击,开出了枣庄市首张“反诈罚单”。


2022年12月13日,台儿庄公安分局涧头集派出所联合分局反诈中心在办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过程中,工作发现孙某、郑某等4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其在手机店工作便利,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帮助。孙某、郑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台儿庄公安分局对涉案的4人分别给予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




希望这样的罚单不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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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法律,该法将诈骗罪、帮助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希望广大群众尽快学习了解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知识,牢记反诈宣传这3条:


深化法律观念

要认真学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增强保护意识

妥善保管个人的手机卡、银行卡,做到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不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加强社会责任感

如发现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