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莫当“工具人”,勿成电诈帮凶!
警方提醒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多发高发,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治安稳定。“两卡”违法犯罪活动是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重要链条,必须严厉打击和重点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有关规定,2023年2月9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通告》中都涉及哪些内容?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都会受到哪些处罚?
【警方提醒】莫当“工具人”,勿成电诈帮凶!
问题一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通告》中所说的涉及“两卡”违法活动具体都有哪些呢?
答:通告中所称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包括:
1、非法买卖、出租、出借、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卡(含企业对公账户及其单位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账户)、电话卡(含物联网卡、流量卡 )、电信线路、短信端口等。
2、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
3、非法出售、提供个人信息,用于注册并出租、出借互联网账号或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转移、隐匿涉案资金。
问题二
我们知道,不少违法犯罪活动都呈现出了团伙犯罪这种特点,那么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都包括哪些呢?
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主要有4类:
1、开卡团伙:自行或者经组织前往银行、营业厅或者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办银行卡、手机卡的人员,也包括金融机构、运营商内部利用管理漏洞大批量开设电话卡、银行卡或者为开设提供便利的内鬼。
2、带队团伙:诱骗或者组织他人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
3、收卡团伙:主要是接收带队团伙手机卡、银行卡的团伙。
4、贩卡团伙:主要是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问题三
如果进行了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会受到哪些惩处呢?
1、业务限制: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只能保留一张电话卡,且5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
2、信用惩戒: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将被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影响个人征信。
3、加大审核:对于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和支付机构还会加大审核力度。
4、涉嫌犯罪:涉嫌违法犯罪的,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问题四
管好个人的“两卡”是每一个群众的责任。那么,针对“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带来的危害,广大群众都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1、保护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网银U盾等;
2、不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金融账户,包括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及支付二维码等;
3、不登录或点击来历不明的网址、短信及邮件,不轻易添加陌生人为好友;
4、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银行账户业务,在ATM机等自助设备操作时,注意安全防范;
5、从正规渠道下载安装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安全控件和客户端软件,关闭计算机系统远程登录功能;
6、如发现有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断卡行动关系到每个人,一定要提高警惕!一定不要出借、出租和卖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