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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岁老人,到底怎么才能证明“自己是女儿的妈妈”? ​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2-27

2月23日

有网友发视频吐槽

家人在为85岁的奶奶

办理户籍证明资料时

陷入了证明“你妈是你妈”的困境

派出所:无法查到二人系母女关系


据舒先生介绍,

已在广州落户的妹妹把母亲接过去同住,

为方便以后生活,

特别是方便异地医疗费用结算,

申请为老人办理当地居住证。



按广州现行政策

需要提供一份母亲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摘录证明,

证明舒先生母亲与妹妹的母女关系,

本以为很简单的事情,

没想到难住了在长春的一家人。


舒先生讲述,

早在1995年左右,

妹妹的户口已跟家里人分开,

户口本经历了多次更替和分户,

手里也没有“老户口本”

可以证明母亲和妹妹的母女关系。


2月初,

他到辖区内西三条街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工作人员告知“电脑”轨迹里中

查不到母亲与妹妹的母女关系信息,

无法办理。


随后,

舒先生又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

工作人员同样答复无法出具证明,

并解释是历史原因。


西三条街派出所开具了一份纸质说明,

说明内容中称,

“由于年代久远及历史原因,

我们无法查到二人系母女关系的纸质线索”。


85岁老母亲奋笔疾书

证明自己是女儿的妈妈


在舒先生看来,

妹妹的户口早已与母亲的户口分离,

现有的户口本无法直接证明亲属关系,

相关部门在户籍系统中查不到,

应该想办法解决问题,

而不能只说“历史原因”。


令舒先生和家人更心疼的是,

85岁的老人知道这一情况后,

不断写“她是女儿妈妈”的证明材料,

想寄回老家解决问题。




律师:可通过实地走访证明


根据相关规定,

居民户籍信息是由公安机关管理,

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开展登记、核查等工作,

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出现户籍信息丢失的问题,

公安机关和当地政府部门

都负有一定的责任。


谭敏涛律师表示,

公安机关因为工作不规范

导致公民的户籍信息丢失,

户籍信息中查不到公民的登记信息,

此时,

可由公民住所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

进行实地走访调查,

通过询问相关证人的方式,

来证实公民的真实身份以及亲属关系。

“证明你妈是你妈”事件仍偶有发生


据河南电视台报道,无偿献血九年的张女士,在依照国家相关政策为其患病母亲申请减免用血费用时,被血站要求提交派出所出具的母女关系证明文件。


这件本不复杂的事情,因此变得棘手起来。张女士的户口早已与父母的户口分离,现有的户口本无法直接证明亲属关系。她虽可以前往最初户籍所在地查找历史文件,但是却被告知档案已遗失。


上述事件虽是个案,但也反映出了一些共性问题,比如不合理证明依然存在,公民纸质档案未得到妥善保存且未实现电子化。


若张女士在未来仍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依照国家六部委此次公布的《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除了出具个人可提供的证明文件外,无论是通过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还是由派出所查阅历史户籍档案来展开事实核查,不仅可能涉及居民身份信息的存储及电子化问题,而且需要搭建多部门信息共享资源库。


“减证便民”仍需大力推进


2020年4月27日,国家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健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


包括亲属关系证明、居民身份信息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在内的20项证明文件,将不再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而将变更为由居民个人据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居民办事事项涉事部门与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等方式来核对事实。


政策的颁布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但在执行过程中,需具体完善的内容还有很多。除了进一步清除不必要证明、明确证明开具的权责划分之外,信息存储的电子化及跨部门信息共享渠道的设立,将成为推动“减证便民”过程中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