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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出台工作方案!事关废弃汽车专项治理 ​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3-06
枣庄市城市管理局

枣庄市废弃汽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 东省废弃汽车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6 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废弃汽车专项整 治工作的通知》部署安排,扎实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 建设美丽宜居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明确废弃汽车(即“僵尸车”)处置工作部门职责,确 定工作流程,通过深入摸排、引导自行处置、依法处置等措 施,实现“及时发现、认真排查、建档备案、规范处置”全 流程管理,努力消除安全和环境隐患,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 水平,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整治内容

重点对长期停放在市区内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广场 公园等公共区域,占用公共资源停放影响交通、消防安全、 市容观瞻和群众生产生活,具有满身灰尘、破烂不堪等明显 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进行集中清理,并常态化保持。

三、实施阶段

(一)全面排查阶段(3 月 1 日至 3 月 15 日) 全面排查,摸清废弃汽车分布情况及车辆基本信息,建 立工作台账。排查清理工作中要对车辆进行拍照,固定车辆 形态、车牌号、停车地点、破损程度等基本信息证据,统一 由各区(市)交警部门对车辆基本情况进行信息对比,补充 车辆登记信息。

(二)引导自行清理(3 月 16 日至 3 月 30 日) 通过教育沟通、公示公告等方式深入细致开展工作,积 极引导车辆所有人自行清理,确保能够取得联系的废弃汽车 所有人对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应知尽知。

(三)规范处置阶段(4 月 1 日至 4 月 31 日) 对城市广场、公共绿地及周边公共区域的废弃汽车和占 用公共资源的设施,由各区(市)城管执法部门根据市容环 境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四)巩固提升阶段(5 月以后) 做好集中清理废弃汽车的后续处理工作,完善工作台账 和记录,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程序 性规定,做好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举 报受理,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是保障 市民工作生活安全畅通,改善市容环境的重要举措,对提升 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局要提高 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局要结合 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处置原 则、部门分工等,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积极稳妥推进。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复杂性, 既要积极全面开展清理整治,又要注重维护机动车所有人合 法权益。进一步梳理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组织开展集中学习 培训,确保相关工作人员熟悉工作流程,坚决防止引发群体 性事件和负面舆论炒作。


枣庄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