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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山东公安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守护齐鲁大地绿水青山!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8-17

8月14日,山东省公安厅联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省公安机关实施“生态警务”守护绿水青山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修春清出席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总队长、一级警务专员刘得,省公安厅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石建,济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警务专员曹凤阳,潍坊市公安局一级高级警长张兴业回答记者提问。



修春清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全省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紧密结合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公安机关生态环境刑事保护职责,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自然资源等突出犯罪活动,为守护齐鲁大地绿水青山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深化“生态警长”机制,纵深实施“生态警务”。


全省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扛牢政治责任、忠实履职尽责,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建立“生态警长”机制、全面实施“生态警务”。一年多来,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履行生态环境刑事保护职责任务,因地制宜打造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态派出所”“生态警务室”,广泛设立“生态警员”“生态辅警”,不断丰富“生态警务”的内涵。省公安厅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力量统筹调配,不断做精做强公安机关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和森林警察等专业警种,强化各警种的协调联动和派出所支撑作用,建立完善打击食药环知犯罪“省市县所一体化”工作机制、打击涉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犯罪合成作战工作机制,构建形成省级主导、市级主研、县级主侦、派出所主建的一体化打击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犯罪工作体系。潍坊率先将生态警务纳入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工作整体布局一体推进,打造“四级八域”生态警务体系,推动生态警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形成协同共治的良好格局。


二是突出主责主业,提升以打促防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全省公安机关牢固树立“刑事打击是手段,有效保护是目的”的工作理念,以开展“昆仑”系列专项行动为主线,瞄准关键节点、重点领域、焦点问题,对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破坏自然资源、妨害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突出违法犯罪绝不姑息、坚决痛打,为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严打以“生态修复”“污染治理”为幌子实施污染环境、骗取财政补助犯罪行为;严打非法采矿、非法占地、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守护好国家自然资源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打不法企业为降低生态成本非法倾倒、排放、处置危废、固废违法犯罪,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去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3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300余名,先后成功破获了一批公安部、省公安厅重点督办案件。全省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发案数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其中,济南公安机关部署开展的“雷霆”“猎鹰”专项行动,针对破坏自然资源领域突出违法犯罪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严打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三是密切行刑衔接,提升协同共治水平。


不断加强与检法机关以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化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风险会商、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联合部署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打击“洗洞”盗采金矿、打击整治盗采海砂、打击破坏古树名木、“清风”“护松”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先后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与国家林草局合肥专员办联合印发《关于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协作配合办法》,与省生态环境厅建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工作联动机制,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山东黄河河务局建立黄河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勤联动协作机制。针对工作中发现监管薄弱环节,深挖破解行业“潜规则”,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发出建议函,推动完善监管,堵塞工作漏洞,最大限度防范污染环境犯罪带来的现实危害,有效避免破坏自然资源犯罪造成的国家矿产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损失,有力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政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积极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全面深化生态警务,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让平安山东成色更足,让绿水青山底色更靓。


记者提问

刚才提到了公安机关开展“昆仑”系列专项行动,请介绍一下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


石  建

省公安厅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

自2019年起,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食品药品环境和知识产权犯罪“昆仑”系列专项行动,包含六个子行动,其中4号和6号行动分别是打击污染环境犯罪行动和打击破坏自然资源犯罪行动。全省公安机关围绕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开展重点打击。在保护大气环境方面,重点打击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以及涉“双碳”、消耗臭氧层物质等污染大气犯罪。在保护水环境方面,重点打击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江河湖泊等重点保护区域,以及利用城市管网、城区河道、乡村沟渠等地段或通过暗管、渗井等逃避监管的方式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固废危废等污染水体犯罪。在保护土壤环境方面,重点打击废旧铅酸电瓶、废矿物油、铝灰渣、尾矿渣等危废回收利用处置,化工化学、有色金属冶炼、畜禽养殖等行业非法收集、转移、处置固废危废,向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群众生产生活密集区、农业农村农用地、油田等敏感地区排放、倾倒、处置固废危废等污染土壤犯罪。在保护国家矿产资源方面,重点打击非法开采、破坏性开采稀土、锂、铝、铁、煤炭、磷等战略性矿产资源犯罪;非法开采、破坏性开采砂石、泥炭及其他矿产资源犯罪。2022年以来,全省共立案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402起,非法采矿刑事案件683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18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158起。成功侦破济南“12.6”非法采矿案、青岛“3.23”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枣庄“5.26”污染环境案、日照“11.23”污染环境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挽回了国家经济损失,维护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保护我省生态环境安全、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记者提问

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请介绍一下公安机关在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方面的工作情况。


刘  得

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总队长、一级警务专员

全省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作为“生态警长”机制的重要内容强力部署推动,联合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清风”等一系列、多轮次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持续发起凌厉攻势,有力维护了全省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资源安全。一方面,坚持“打击就是最好的保护”,去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21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309名,收缴野生动物17万只,查获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1.1万件,涉案价值6.9亿元。另一方面,坚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持续深化部门协调联动,积极推动生态资源保护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工作合力,强力助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下步,我们将进一步牢固树立和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努力为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记者提问

济南作为“黄河流域中心城市”,请介绍一下济南市公安机关履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职责,严打破坏自然资源犯罪工作情况。


曹凤阳

济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警务专员

济南市公安机关以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设打造“黄河流域中心城市”为契机,针对破坏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犯罪,连续部署“雷霆”“猎鹰”等多个专项打击行动,自2022年以来,累计破获相关案件3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00余名,打掉犯罪团伙192个、捣毁窝点520处,涉案金额近一亿元。期间,根据自然资源部门移交线索,成功侦破“12.6”特大非法采矿案,打掉了一个以修建水库为名实施非法采矿犯罪团伙,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96名,查实非法盗采风化砂约8.5万立方米,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该案中,公安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紧密配合,克服案发时间长、大量证据灭失等困难,以主犯的资金流向为突破口,运用大数据手段深入分析研判,与检法机关反复沟通磋商,最终实现了“全环节、全链条、全要素”打击,案件侦办经验和技战法得到公安部肯定和推广。今年6月,我们又通过主动研判分析,成功打掉一个非法狩猎犯罪团伙,抓获犯罪犯罪嫌疑人42名,查扣作案机动车辆42部、船只1艘,以及热成像夜视仪、电鱼设备等作案工具93件(套),收缴华南兔、环颈雉、狗獾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死体1000余只。下一步,济南公安机关将持续深化数字警务赋能,整合优势资源,构建大数据平台,并积极加强与各行政职能部门的密切协作配合,不断健全行刑衔接联勤联动执法机制,形成协同共治良好格局,为保护省会城市生态环境资源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记者提问

刚才提到了潍坊率先将生态警务纳入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工作整体布局一体推进,打造“四级八域”生态警务体系,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张兴业

潍坊市公安局一级高级警长

省公安厅部署实施“生态警务”工作以来,潍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实施“生态警务”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将23个市直部门和相关驻潍单位纳入工作范畴,成立由分管生态环境和公安工作的副市长任“双组长”的生态警务工作专组,将生态警务纳入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工作整体布局一体推进。我们立足潍坊生态特点和资源禀赋,搭建市局、县市区局、派出所、警务区“四个层级”,设置河流、湖泊、林区、矿区、海岸、道路、园区、景区“八个领域”共243名警力的生态警长体系,负责生态领域的保护治理和打击犯罪。围绕信息共享、指挥协同、整治同步、打击联动,成立11个覆盖全市重点河流、林区、海岸、矿区、道路的“生态警务”区域协作组,统筹区域生态警务同向发力、一体推进。强化末端落实,在重点生态区域,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建设22个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打通生态警务工作最后一公里。在生态警务大框架下,突出公安打击主业,积极拓展线索来源,对涉生态环境案件实行“要案专办、大案联办”的一体化侦查打击模式。去年以来,全市共立案侦办涉生态环境犯罪案件466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412名,侦办部、厅督案件17起,总结提炼的“一定二联三查”技战法被公安部在全国推广。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提高工作层次、拓宽发展路径,在融入党政大局、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打击质效、增强防范能力、服务中心大局等方面持续发力,为绘就齐鲁绿水青山美丽画卷贡献“潍坊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