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打掉涉毒犯罪团伙20余个,90余起“毒案”告破!
“贩毒案件多在克量级,吸贩毒空间受到强力挤压。”枣庄市禁毒委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支队长訾晋中在发布会上介绍说,目前已打掉涉毒犯罪团伙20余个,破获毒品犯罪案件90余起,移诉毒品犯罪嫌疑人220余名。
为强化吸毒人员动态管控,严格落实“吸毒人员见面核查”“毛发检毒”等措施,深化“逢嫌必检”,加强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全市登记吸毒人员3000余人,其中戒断三年未复吸人员2000余人,吸毒群体受到有力遏制。
訾晋中表示,今年是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攻坚之年,枣庄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将紧紧围绕“扫毒害、保平安”这一主线,持续推进枣庄市禁毒工作发展。
一是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涉毒违法犯罪的主力军作用,强化涉毒资产查处和案件侦办协作,确保“打财断血”“除毒务尽”。二是持续强化易制毒物品管控。深化“净边2021”“大清仓、大起底”专项行动,严格执行“三个一律”管控措施,坚决防止流失流弊事件发生。三是深入推进智慧禁毒赋能应用。普及“污水验毒”“毛发检毒”,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等开展专项验毒,严格例行验毒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吸毒人员。四是广泛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推动禁毒宣传“新六进”活动,组织开展以“红心向党、净土齐鲁”为主题的禁毒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向毒品宣战浓厚氛围。五是健全完善毒品治理体系。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群防群治、协同共治工作格局。组织开展毒品治理“标杆区(市)”“样板城”“净土之乡”“无毒社区(村居)选树活动,完善机制,实现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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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近年来,公安机关在禁毒检测方面有哪些新技术,新手段?
Q:新精神活性物质是什么?
A:严格意义上讲,“新精神活性物质”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只是通常按照毒品流行的时间顺序进行划分。“新精神活性物质”相当于第三代毒品,这是相对第一代毒品鸦片、海洛因等和第二代毒品冰毒、摇头丸等人工化学合成的毒品而言,主要是指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所得到的毒品类似物,比如喵喵(卡西酮类)、娜塔莎(合成大麻素类)、犀牛液(色胺类)等物质。根据国家毒品实验室统计,2020年全国各地送检的新精神活性物质样品检测中,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占比较大。从全省侦破的相关案件看,邮票(LSD)、犀牛液、合成大麻素、止咳水、聪明药等新型毒品均有所缴获,但数量较少,相对典型的还是合成大麻素类。合成大麻素是一系列具有类似天然大麻素作用的人工合成物质,该类制品多以香料、花瓣、烟草、电子烟油等形态出现,代表制品包括“小树枝”“香料”“香草烟”等。从今年7月1日开始,根据国家禁毒委、国家药监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对合成大麻素进行整类列管,也就是说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已被国家管控列为毒品。但随着近年来“除冰肃毒”、“净边”等专项行动的深入推进,海洛因、冰毒、氯胺酮等常见毒品的来源减少、价格上涨,市场呈萎缩趋势。在此背景下,吸毒人员必然会寻求新型毒品作为替代品,未来该类物质的滥用风险将有所上升。
Q:请问如何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制毒、贩毒、吸毒行为?
A:毒品问题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稳定,治理毒品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2015年11月27日我省制定了《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奖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有功人员,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举报人可到公安机关举报,或通过“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山东民生警务平台以及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
(一)举报吸毒、毒驾或容留他人吸毒的,每顺线查获处理1名吸毒人员奖励500元,其中依法做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奖励1000元。
(二)举报制造、走私、贩卖、运输以及非法持有毒品的,根据缴获毒品量给予1000-100000元奖励。
(三)举报走私、非法买卖、生产、运输国家规定管制易制毒化学品的,根据缴获管制品种和数量,分别给予500-30000元奖励。
(四)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的,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株数和缴获罂粟壳数量,分别给予500-10000元奖励。
近年来我市破获的一些制贩毒案件,很多就是由群众提供线索查实的。欢迎大家积极检举揭发,我们也将依据规定及时兑现奖励,同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