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减肥“神药”需谨慎,避免误入“毒陷阱”
作者:
来自:中国禁毒
时间:2025-03-17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系列,提醒广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醒消费者科学、理性、健康消费,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法主动维权。

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对苏某、王某某判处刑罚,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的罚金。

麻黄碱和咖啡因都属于毒品原料,食用含有此类毒品成分的产品,将会对食用人的身体造成严重危害。苏某、王某某邮寄的减肥产品经鉴定含有麻黄碱、咖啡因成分,也无正规包装,无中文标识和使用说明书,购买者食用出现了头晕、腹泻等不适症状,属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法官提醒:减肥应当通过科学饮食和加强锻炼来实现,即便需要医疗手段,也应前往正规医疗机构,面对网络销售的减肥神药,作为消费者要擦亮双眼,切勿购买三无产品,同时,对于经营者、生产者而言,需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认真履行对食品安全的审查义务,莫因图小利而犯大错,坑人又害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