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4日和4月11日,市中分局先后两次实施集中抓捕行动,打掉了以朱某彬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抓获组织成员30余人。
经查,2010年以来,朱某彬等人以商贸公司为依托,吸纳多名组织成员,形成以朱某彬为首的犯罪组织。为谋取私利,该组织在朱某彬的授意下,多次采取围攻机关单位、堵塞交通干道、哄闹滋扰企事业单位以及非法插手拆迁补偿、工程建设等手段,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殴打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强收“保护费”,作案数十起,非法牟利数百万元。该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2016年以来,枣庄市局刑侦支队会同滕州市局经多次抓捕,打掉了以满宇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56名,缴获枪支3支,破获案件数十起。2018年8月21日,满宇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成功一审宣判,组织头目满宇然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妨害作证罪等5个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6名组织成员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被判处15年6个月年至2年3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12年9月份以来,被告人满宇然拉拢刑满释放、社会闲杂人员在其周围,以“各拉队伍、抱团发展、相互帮衬”的方式在滕州市迅速形成了以其为首、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滕州市以推牌九的方式大肆开设赌场、抽头渔利,并对参赌人员放高利贷,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打压、排挤其他开设赌场人员、控制参赌人员,称霸一方,基本实现对滕州市范围内以推牌九这种形式的赌博的非法控制,造成多人卖房卖车、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甚至引发其他恶性案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同时该组织多次采用暴力手段或者利用组织强势地位,干预和插手他人矛盾纠纷;无故、随意殴打他人,公然向社会挑衅;动辄持枪驾车作案,持械公然斗殴,在滕州城区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2018年4月3日,台儿庄分局打掉了以郭某彬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9人,破获刑事案件5起。目前,该案已经开庭审理完毕,近日将公开宣判。
经查,2017年以来,郭某彬等人为牟取不法利益,受雇寻车公司,在全省各地对部分逾期还款车辆进行暴力收车,从中收取高额雇佣金,形成了以郭某彬为首要分子、成员基本固定的“收车出警队”,犯罪地涉及枣庄、烟台、济宁、滨州、淄博等地。该犯罪组织作案手段恶劣,多以通过制造轻微交通事故、强行拦截的方式截停被害人车辆,再采取喷“辣椒水”、殴打等暴力手段,抢走受害人车辆及车内财物,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抢劫等违法犯罪,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7年10月13日凌晨,峄城分局经过缜密侦查,周密部署,一举打掉以郭昌华为首的开设赌场犯罪组织,当场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61名,收缴赌资20余万元。2018年7月24日,峄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郭昌华等人为开设赌场犯罪集团,并判处郭昌华等19名组织成员一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这是我市成功判决的首例犯罪集团案件。
经依法审理查明,自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份,郭昌华犯罪集团长期纠集在一起,多次在峄城区底阁镇多处地点开设“牌九”赌场,组织人员夜间赌博。该团伙人数较多,人员较为固定,有明显的组织结构,先后有组织实施开设赌场犯罪活动,并按照赌资约5%“抽水”获利,赌博人员每场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严重侵害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和经济秩序,败坏社会风气。
2018年2月19日,滕州一网吧内正在上网的男青年被当场杀害,滕州市公安机关通过侦查,迅速破获案件,次日将犯罪嫌疑人赵某良等人抓获,并顺线深挖,破获赵某良等人组织卖淫案。10月23日,该案提起公诉。
经查,2017年4月份以来,该犯罪组织采取恐吓、威胁等手段,使用微信、陌陌等网络工具寻找嫖客,逼迫控制多名失足妇女在滕州、济宁等地卖淫,并采取“仙人跳”的方式对部分嫖客实施抢劫。为获取非法利益,赵某良等人分工明确,统一管理,并不断发展成员,壮大自身势力,形成了以赵某良为首、骨干成员固定的犯罪组织,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