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扫黑除恶

枣庄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刘言坦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5-20

枣庄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刘言坦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期,枣庄市公安局依法打掉以刘言坦为首的犯罪团伙。经初步查明,该犯罪团伙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非法采矿等多项罪名。目前,刘言坦等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为进一步深挖彻查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事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于遭受过该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单位、企业、社会团体、被害人及知情人,应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证据。对于检举揭发人员的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对于打击报复控告人、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及其亲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查处。

二、对于包庇和纵容该犯罪团伙、参与该团伙犯罪的有关人员,应立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凡是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包庇犯罪、窝藏或帮助伪造、毁灭证据,干扰司法机关办案,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逃匿或者作假证明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查处。

三、对于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保管、持有、销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所得的,应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主动上缴涉案财物。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查处。

四、对于检举、揭发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问题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

五、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及联系人:

刘警官 15589267769
种警官 18863257790

2、举报邮箱:zzgazaz@163.com

3、来信来访地址:枣庄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楼


枣庄市公安局   

2021年5月19日  


附: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




刘言坦,男,48岁,枣庄市市中区人


           王福龙,男,38岁,枣庄市市中区人


         王飞,男,41岁,枣庄市市中区人



              


         王福宝,男,40岁,枣庄市市中区人



李小龙,男,36岁,枣庄市市中区人



赵田田,男,31岁,枣庄市市中区人



王明明,男,25岁,枣庄市市中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