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扫黑除恶

枣庄公安: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9-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会议精神,总结三年专项斗争经验,表彰先进,部署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9月23日,市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宋丙干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坚持党委领导、分片包干、专案指挥、全程督导、刚性问责等工作制度,以最高站位、最大决心、最硬举措,全警全力,攻坚克难,持续发起凌厉攻势,成功打掉一批重大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连续三年进入全省优秀行列,得到了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充分认可,一批先进集体、个人受到全国全省和公安部省公安厅表彰。


会议强调

与黑恶势力的斗争是一场持久战,全市公安机关要整装再出发,不断把我市扫黑除恶斗争引向深入。


要提高站位强担当,持续压实常态长效工作责任。牢固树立长期斗争思想,坚决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


要固化经验、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好上级各项部署要求,确保社会更安定、群众更安宁。


要突出重点强打击,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斗争态势。坚持严打整治不放松,瞄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犯罪,果断出手,除恶务尽。


要收集深挖线索,压实核查责任,确保查清查透,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专项行动,严查严打非法采砂、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要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要聚焦源头抓配合,持续提升深挖根治部门合力。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为牵引,着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促进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向好。


要抓好部门联动配合,深化巩固“公安打击+部门监管”的联合治理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消除风险隐患,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持续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工作,杜绝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市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刘勇宣读表彰奖励决定;市局领导孙晋化、李杰出席会议;市局党委委员、刑侦支队支队长訾晋中主持会议。


微信图片_20210924083647.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