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扫黑除恶

山东专项行动:全面收缴! ​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6-14

6月8日,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省级联席会议召开,总结2020至2022年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分析当前枪爆违法犯罪形势,对开展新一轮为期三年的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省级联席会议副召集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申延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强力推进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管严控枪爆物品,严查严打枪爆违法犯罪,坚决消除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要严打严惩涉枪爆违法犯罪。加强部门合作、警种协作,主动发现、深挖打击,对非法制造、网上贩卖、物流寄递枪爆物品等违法犯罪,实行精准化、全链条、深层次打击整治,做到线不漏人、人不漏罪,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要全面收缴非法枪爆物品。广泛宣传《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鼓励群众主动上交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和管制刀具等物品,9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枪爆非法物品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不予处罚。要打一场声势浩大的人民战争。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山东省群众举报枪爆危险物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给予相应奖励,最高可达10万元。要加强专项行动组织领导。防范打击枪爆违法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密切协作配合,加强工作督导,形成打击整治合力,确保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会议还通报了前期全省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2020年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全面加强“枪爆危”打防管控治各项措施,枪爆物品从业单位治安防范水平明显提升,清查收缴流散社会面的非法枪爆物品战果显著,涉枪涉爆类犯罪案件持续保持低位状态。

省、市、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公安机关有关警种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在主、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