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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公安破获一起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 ​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7-03

身份证、结婚证、工作证......

各种证件一应俱全

学历证、毕业证、驾驶证......

取得“证件”易如反掌

公章、公文便签......

盖这些章再也不用为材料不够而烦恼

以上所有只需要几百块钱

都可以轻松“搞定”

但是,这些都是违法的!

6月21日,滕州市公安局龙阳派出所破获一起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现场扣押假印章275枚、伪造证件24种,以及造假工具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2023年6月1日,龙阳派出所在侦办一起诈骗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手中的行驶证是伪造的。龙阳派出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侦破工作,直追源头,坚决对整条制贩假证链予以全链条打击。通过办案民警精准研判、循线追踪,成功锁定假证制作源头后立即展开抓捕行动,于6月21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柴某、史某。在柴某和史某居住的房子中,民警发现不到10平米的房间内,堆积着各类证件、各种印章成品、半成品以及用于制作假证的电脑、打印机、塑封机、切卡机、紫光灯、移动硬盘等制作假证的设备若干,作案现场令办案民警瞠目结舌。至此,这一制贩假证的黑窝点被成功捣毁。

经查,201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柴某和史某,以盈利为目的大量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以张贴“小卡片”的方式发布办证信息、联系方式与“买方”联系,确定购买假证样式后,收取制证费用,将伪造的国家机关的假证件,当面送达给“购买人”。最终查明,截至案发,犯罪嫌疑人柴某、史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非法获利10万余元。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国家机关的公文、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施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国家机关的名誉,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