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一路尾随盗窃,专盯取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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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01
7月24日,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刑侦大队联合山城派出所规劝盗窃嫌疑人李某投案。
经查,3月18日,犯罪嫌疑人李某驾驶无牌电车从临沂市兰陵县窜至山亭区山城街道邮储银行门口,蹲守、尾随取款人,趁取款人下车到超市购物之机盗窃车内现金13800元。
案发后,刑侦大队联合山城派出所经过连续5天的不懈努力,最终锁定嫌疑人身份。办案民警多次前往临沂市做嫌疑人的家属思想工作,7月24日,李某的家人带着李某到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投案,并主动上交盗窃的13800元现金。
警方提醒
1、到银行取款特别是提取大额现金时,最好两人以上结伴同行,取出现金后要及时装进结实的包袋内,不要在公共场所清点和暴露钱款。
2、离开银行时,要注意观察周边环境,查看是否有人跟踪、窥视或尾随,驾车离开途中,要注意查看是否有可疑尾随车辆。
3、切记不要把汽车当作保险柜,不要将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存放在车内。如有需要离开车辆时,钱款应有专人看管或随身携带。
4、一旦遭遇不法侵害,应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