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扫黑除恶

网络反恐,你了解吗? ​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9-19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近年来,恐怖分子使用互联网的深度和广度明显增加,宣扬恐怖主义的信息已从最初的静态网页形式展示,渗入网络社交媒体和各种手机应用程序。未来网络反恐形势可能变得更为严峻,维护网络安全刻不容缓。当前,暴恐音视频是暴恐案件发生的重要诱因,通过网络传播暴恐音视频速度快、范围广、影响大,危害极大。


什么是暴恐音视频?

暴恐音视频有何具体表现?

这些知识你了解吗?



“暴力恐怖音视频”是什么

国家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严禁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告》,明确规定:“ 暴力恐怖音视频”是指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具体包括:
(一)含有煽动“圣战”“伊吉拉特”等宗教极端思想,主张以暴力手段危害他人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破坏法律实施等内容的音视频;
(二)含有传授制造、使用炸药、爆炸装置、枪支、管制器具、危险物品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方法、技能等内容的音视频;
(三)含有破坏民族团结、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内容的音视频;
(四)其他涉及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内容的音视频。


“暴力恐怖音视频”有何具体表现


涉暴恐音视频犯罪触刑点低!
观看持有暴恐音视频、利用网络向他人传播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即使不向外传播,仅仅持有也是违法犯罪!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六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
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四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未依照规定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的;
(二)未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停止传输、删除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关闭相关网站或者关停相关服务的;
(三)未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造成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情节严重的。


碰到暴恐音视频怎么办

1、不收听、收看暴力恐怖音视频;
2、不利用网络、手机、电脑等存储介质下载、保存暴力恐怖音视频;
3、不散布、不转发、不传看相关宣传品、音视频;
4、对在网络公共空间传播的含有恐怖主义的言论、图片、音视频等,不评论、不讨论;
5、加强亲属的教育管理,对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收听、收看、存储暴力恐怖音视频的行为,要及时制止;
6、发现疑似暴力恐怖音视频,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



让我们携手同心

自觉抵制暴恐音视频

共同守护网络空间

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