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发布优化营商环境九项措施
为服务全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发展大局,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即日起,在全市推出9项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为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公安交警力量。
1.外地来枣旅游、学习参观、投资办企业的车辆发生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经指出能够及时纠正、消除违法状态的,不予处罚。
2.为企业运输物资及运送瓜果、蔬菜、肉蛋禽、水产等鲜活产品的车辆发生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经指出能够及时纠正、消除违法状态的,不予处罚。
3.在城市道路未设置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违反临时停车规定,未造成道路拥堵、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经劝告立即驶离的,不予处罚。
4.超速不足10%,或在城市道路、普通公路上违反限速规定未超过60公里/小时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不予处罚。
5.深化推广驾驶证补换证等16项车驾管业务进驻派出所,就近办、一窗办。
6.实行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全市车管所通办。
7.推行机动车号牌一个工作日内即办即取。
8.推广小型汽车驾驶人考试全科目全市通考,小型汽车初学和增驾的考生可自主选择预约到各区(市)任一科目一、二、三考场参加考试。
9.开展机动车检验预约服务,群众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预约,就近优先检测。
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枣庄交警”微信公众号以及热线电话(0632-12123),接受群众咨询建议和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