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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5年枣庄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自:枣庄快报 时间:2025-12-01


11月26日,枣庄市商务局发布关于调整2025年枣庄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按照稳妥有序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统一部署,根据我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后续补贴活动资金实行限额申请管理,具体如下:

一、活动内容

2025912起(含当日,以新车发票开具日期为准),对于所购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及注册地枣庄(枣庄发票、鲁D牌)的个人消费者,按照先领取资格、再申请补贴方式开展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活动

二、发放规则

一)领取方式

通过银联云闪付APP进入鲁换新-枣庄市汽车以旧换新资格券消费者报名专区完成实名认证后,上传本人所购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选择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点击资格申领。申领成功后,点击我的资格,并截图保存页面。申领成功人员名单于本轮次资格券全部申领完成后名单公示中进行公布。补贴资格的申领人与补贴申请人必须为同一人。本轮次申领不成功可在以后轮次继续申领。补贴资格名额发放数量将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动态调整。

(二)领取时间

2025121日至20251210每天上午10点发放资格领完即止。

三、受理安排

(一)获得补贴资格的消费者,应当于3个工作日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补贴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按照申请补贴类型,将补贴资格截图作为补充材料上传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其他影像资料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补充材料信息中,申请的补贴资格的补贴类型必须与汽车以旧换新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实际申报补贴类型一致。

未领取补贴资格、逾期失效(无效)的补贴资格或补贴资格类型不匹配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202511-911日(含)期间已取得新车发票的消费者,请于20251130日(含)前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完整填报申请材料并提交申请(无须领取补贴资格)逾期未提交申请的按先领取资格、再申请补贴执行。

四、补贴申请材料、补贴标准及申报流程

按照《枣庄市商务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枣庄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务20256号)、《枣庄市商务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枣庄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务20257号)要求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申领人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交无关资料恶意占用补贴资金额度或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补贴资格名额有限,实名认证领取的补贴资格仅供本人使用,无法转让,重复领取无效。领取后须在3工作日完整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建议广大消费者根据自身需要合理安排参与汽车以旧换新活动。

三)因信息填报有误、上传材料不规范等原因被退回的消费者请尽快修改补正后再次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领取补贴。


枣庄市商务局  

2025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