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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吗?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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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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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按属地原则,由事故发生地所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本办法所称受害人,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除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为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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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是指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医疗机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伤人员,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各种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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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丧葬费用?


丧葬费用,是指丧葬所必需的遗体运送、停放、冷藏、火化的服务费用。具体费用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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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垫付抢救费用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通知书》;

(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申请书》;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抢救费用的诊断证明材料,包括自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汇总清单、病历资料等复印件;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的,还应当提供书面说明;

(四)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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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垫付丧葬费用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通知书》;

(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丧葬费用垫付申请书》;

(三)受害人法医尸体检验报告书或鉴定书;

(四)《尸体处理通知书》;

(五)受害人运送、存放、冷藏、火化等丧葬费用原始单据;

(六)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受害人近亲属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近亲属证明、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枣庄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

峄城工作站:

办公地点:国道206与科达路交汇处(峄城公安分局业务楼)

联系人:刘宁、佟玉峰

联系电话:0632-50749290632-7794929